安徽中医学院《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体育局《转发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2007]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徽中医学院《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工作实施方案。本方案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凡集团全日制员工均按本《标准》执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和员工体制健康测试组
1、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代银
副组长:储全根 黄世钧
成 员:聂久胜 姚强 胡运怀 周美启 胡玲 申国明 戴敏 王宗殿 李珑 池建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育部
办公室主任:黄世钧
2、员工体质健康测试组(辅导员必须到场)
组 长: 林 红
秘 书: 张鹏程 黄鹤
成员:(体育部全体教师)
二、组织实施
1、《标准》的测试每学年一次,在安徽中医学院实施《标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员工体质健康测试组组织落实。
2、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计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
三、测试项目
《标准》测试项目为五项,均为必测项目(见表1),项目由校实施《标准》领导小组在测试前随机抽取确定。
表1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 分值 | 备注 |
身高标准体重 | 15 | 必测 |
肺活量体重指数 | 15 | 必测 |
台阶试验 | 20 | 必测 |
坐位体前屈 | 20 | 必测 |
立定跳远 | 30 | 必测 |
四、测试与评分标准
1、测试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提高测试时间的利用率,保证测试效果。
2、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按《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3、测试一般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测试过程中必须保证秩序,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在测试结果上签字。具体测试工作在教务处统一安排下,由体育部负责组织测试;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教育、督促检查;校医院负责现场医务监督和指导。
4、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测试的员工,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由员工所在的院部批准,经校医院及医生证明,体育部核准后,可以免予执行《标准》,所填表格及相关材料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5、依据《标准》对测试项目进行综合评定,按百分制记录。评价指标、得分及相关资料见附件。
五、等级评定与登记
1、《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员工的体质健康状况,《标准》按百分制计分。各测试项目得分之和为《标准》的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86分以上为优秀;76分-85分为良好;60分-75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并记入《员工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片》。毕业年级员工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予以评定。
2、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由体育部妥善保存,专人负责收集、保存成绩登记表和统计资料,并定期归入学校的员工体质健康档案。测试项目成绩,由体育部汇总,并按照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员工测试项目的成绩、得分、评定等级由体育部负责登记在《员工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上,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在毕业时存入员工档案。
3、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4、员工测试项目的测试值记录、得分、评定等级确因客观有误需修改时,应由员工向体育部书面申请,经相关测试教师、测试组总负责人、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后予以修改。
5、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以便指导员工科学、合理的锻炼。
6、体育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总结带有规律性的经验,每学期要对本校的测试数据和评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学校教务处,为员工体育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六、奖励与处罚
1、学校对《标准》的实施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给予奖惩。对评比达标优秀的员工;对长期锻炼表现好的员工;对身体形态、生理机能、身体素质等指标增长幅度大的员工;对优秀的体育骨干;对重视和支持工作,并做出贡献的有关领导、班主任和体育教师、校医院医生进行奖评。
2、达标合格率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内容之一。员工达到《标准》良好等级者,方可参与三好员工、奖学金的评定;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 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于执行《标准》的残疾员工,仍可参加三好员工、奖学金、奖学分评选。
3、员工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及格,准予毕业;不及格者,按肄业处理。
4、奖励与降低分数的办法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分,不同项可累计加分:
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每天锻炼时间达到一小时者;获等级运动员称号者;参加院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名次者;员工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成效突出者。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分59分,评定等级不及格。
体育课无故缺勤,一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时间的1/10者;台阶试验的得分达不到及格者。
七、器材设备
集团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建设运动场地,配备体育锻炼器材、设备和测试器材设备,以保证安全需要,达到锻炼目的。实施《标准》必须配备测试器材,选用的器材必须是经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到测试要求的合格产品。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性,加强对测试人员和数据管理人员的培训,严格测试要求,规范测试方法,严明测试纪律,确保测试数据真实地反映员工体质健康状况。
八、经费落实
集团在经费支出中保证一定比例用于《标准》实施工作所需的管理工作费、宣传活动费、设备设施的购置与维护等费用,并保证专款专用。《标准》的组织、测试、补测和统计工作,均安排在课余时间进行,并按有关规定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九、学校《标准》领导小组对实施《标准》的情况检查和监督,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通过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本实施细则由“实施《标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徽中医学院
二〇〇九年四月五日